•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中国式现代化视角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探析

摘要:我国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就斐然,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优质特色资源相对不足,在质量、效率、普及率、专业性、多样性等方面有待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应当完善激励政策,增强供给的适应性、针对性,促进与乡村服务需求的匹配度,丰富和创新法律服务体系。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

中国式现代化是城乡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城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离不开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剩余3906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