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之为真”与康德的信念论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 康德提出我们具有一类被称为“视之为真”的心理状态,其中包括主体对于判断的三个阶段的态度,即意见、相信和知道。康德说明他如此分类的理由是这些态度在主观和客观上的根据是否充分,然而康德事实上谈及三种意义的主观根据和两种意义的客观根据,并且三阶段的划分是依据认知现象性所作出的。一些研究者将视之为真划归“接受”这类命题态度,从而区别于当代的信念概念,这可能是一个误导性的观点,同时也会丢失康德主张中有益于当代信念论的内容,这些内容至少包括信念的实践性目标、信念的间接意志主义等。(剩余1763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