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驱动数字农业模式创新的逻辑与路径

——基于fsQCA方法的组态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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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①。以区块链、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发展为传统生产力向新质生产力迈进提供了时代契机,使数字农业模式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新范式。然而,数字农业模式的创新与应用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剩余184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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