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优先的干旱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以新疆叶城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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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为例,将国土空间开发模拟为生态保护和国土开发两个过程,运用最小累积阻力模型和空间分析方法构建叶城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结果表明,叶城县国土开发适宜区总面积为27 359.86 km2,生态保护适宜区总面积为968.84 km2,整体呈中心发散、带状分布的格局,并将叶城县域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占比81.79%)、保护开发区(占比14.79%)、开发保护区(占比2.78%)和开发建设区(占比0.64%)。(剩余148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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