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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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因夫妻一方对外侵权产生的债务存在成立夫妻共同债务的空间,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物权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也不足以作为认定此类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其认定标准需要重新予以厘定。在考量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抽象标准以及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特性的基础上提出,应将“家庭利益及附随风险”作为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剩余16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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