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论视角下转让受限股规则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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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25)05-0088-11

一、引言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增了类别股制度,其中第一百四十四条第1款第3项规定“转让须经公司同意等转让受限的股份”(以下简称“转让受限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修改了2018 年《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在允许股东转让股份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有限制的,其转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①内容。(剩余214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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