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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知名独立财经撰稿人):因在河北美邦工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中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日前,河北证监局公布了对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证券律所在执业过程中收到罚单,是较为罕见的现象。但个人以为,在强化监管的背景下,对于参与IPO、上市公司再融资等事项的律所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也是有必要的:一来可在市场中产生威慑作用;二来有利于倒逼律所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三来有助于发现律所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剩余6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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