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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知名独立财经撰稿人):对于规范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行为,现行规则的漏洞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对于3个月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1%的限制,只是针对二级市场的竞价交易减持行为,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行为,以及由于因官司拍卖、过户等减持行为,仍然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这显然又是值得商榷的。个人以为,对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因官司过户给第三方等,减持新规理应把这些漏洞全部堵上。(剩余6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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