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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知名独立财经撰稿人):现金分红回报股东,是上市公司的义务与职责所在。但毫无疑问,通过现金分红意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收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函亦在情理之中。当然,为了让上市公司回报股东变得更“单纯”,有必要在制度上进行约束。基于此,个人建议,对于利用现金分红实施利益输送、炒作股价的上市公司,应将其记入诚信档案。(剩余7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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