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首部慈善捐赠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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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肇建后,北京政府颁布了《捐资兴学褒奖条例》《义赈奖劝章程》《褒扬条例》等多部褒奖慈善捐赠行为的法律法规。其中,1913年颁行的《捐资兴学褒奖条例》,作为近代中国第一部有关慈善捐赠方面的专门法规,经北京政府数次修订完善,成为民国时期社会救济、卫生、水利等领域同类法规的蓝本。事实上,该条例不仅在立法学上极具蓝本意义,且在民国教育史、慈善史上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剩余42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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