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遗弃受伤工人致其死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四川一包工头苟某,因将受伤工人邓某丢在树边,未及时送医救治致其死亡。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件判决书,苟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元锦绣花厂老板吴某委托被告人苟某装修办公室,由苟某自行聘请工人,苟某找到谢某、戴某做工,并要戴某再找一名工人,戴某找到被害人邓某(音),苟某予以认可。(剩余93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