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国特教立法提供“鲜活方案”

——山东出台全国首部省级特殊教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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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天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部省级特殊教育法规,《条例》以系统性制度设计填补了法律空白,“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创新模式,既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也为全国特殊教育立法提供了鲜活的"山东方案”。(剩余24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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