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首次协同立法促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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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云上”联合举行了一场发布会。
三省一市立法机关携手发布的,是近期四地分别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共同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科技创新之于长三角,已经是最有显示度的名片之一:DeepSeek横空出世成“全球顶流”,超导量子计算机“本源悟空”上线运行,研发全球首个Pb级超大容量光盘存储器……
那么,为何还要通过立法来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这次立法到底有哪些“干货”?
提升重大高能级平台原始创新能力和策源力
《决定》共十九条,对长三角战略科技力量共育、科技创新平台共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共研、科技成果和创新资源共享、企业创新主体共兴等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剩余33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