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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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回望来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拉开改革序幕,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牵动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实践证明,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以开放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剩余23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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