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结合”做好药品安全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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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消防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惠及民生、确保民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消防安全虽然不是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责主业”,但《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引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是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剩余13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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