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第四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5年3月1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

(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剩余5925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