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平等保护视角下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的司法认定

——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相关条文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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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纳入《刑法》第165 条、第166 条、第169条规制范围,进一步加强了民营企业产权平等保护。对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应在形式平等之下,关注不同所有制企业内部人员实施背信犯罪的本质区别,实行差异化保护。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在与国有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区分的基础之上,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与理论进行。(剩余154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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