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之权利性质与法律效力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557(2025)03-0029-17

一、问题的提出

《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即休息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由于宪法规定享受休息权的主体为“劳动者”,故学者认为休息权隶属于劳动权,其内涵和外延应以劳动权的范畴为界限。①休息权的性质,被认为既是一种支配权,也是一种请求权,劳动者对休息权拥有绝对的主导地位,能够自主安排休息时间并可要求排除对休息权的不法侵害。(剩余17383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