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滴酸·草甘膦对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灭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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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控制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的为害,采用32%滴酸·草甘膦350mL+柴油100mL(或洗衣粉50g)分别兑水20kg稀释后喷洒于非目的植物上,并以41%“农达”水剂为对照,进行灭杀山黄麻等17种非目的植物的试验,结果表明:灭杀率可达96.7%~100%;添加洗衣粉50g或添加柴油100mL的灭杀效果无显著差异,但与不加添加剂的有显著差异;浓度小于350mL·(20kg)-1的41%“农达”水剂的灭杀效果较差,不适宜用于灭杀园林大苗圃地非目的植物;采用除草剂灭杀非目的植物的平均费用为0.5元·(10m2)-1,是人工灭杀费用93.53元·(10m2)-1的1/184.9;保持无非目的植物的平均时间为167.9d,是人工灭杀平均时间71.8d的2.3倍;对目的植物没有造成负面影响,环境安全可控,可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剩余775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