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新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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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中旬,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法规的形式进行协同育人价值倡导与行为规范,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育人新格局提供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一、完善了协同育人的运行机制

关于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意见》提出了诸多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为健全协同育人工作的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对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机构、教育部门、妇联组织、民政部门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协同育人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健全了工作机制;三是强要求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团体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建设,健全了研究机制;四是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力推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有效模式、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健全了社会联动机制;五是明确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健全了评价机制。(剩余8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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