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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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与乡,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形态。“融合”二字,体现了城乡互融互促、差距逐步缩小的过程。《决定》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个体制机制之一着重强调, 既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更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与方向。(剩余185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