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城区:莫名负债险失唯一住房,检察监督踩下司法拍卖“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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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房屋保卫战”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检察院的监督下迎来了满意的结局。

此事还要从多年前说起。2011年7月,赵某在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向某银行办理了一笔贷款,在其提交的《共同还款承诺书》上伪造了王某的签名,将其列为共同还款人。后因赵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二人诉至法院。彼时王某已与赵某离婚,且已从原住处搬离,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法院缺席判决,要求她与前夫共同偿还70余万元债务。(剩余494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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