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对比揭开被告人身份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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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贵州当地的检察院核实,该院办理的刘渠抢劫案的检察内卷中刘渠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及户籍信息的确与本案刘渠的身份信息不符,那么,原前科判决书中认定的刘渠身份信息从何而来
谁能想到,就因为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多看了一眼”,竟然揭开一个跨越千里的冒名顶替迷局。
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存在疑点
2024年1月,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批准逮捕刘渠(化名)故意杀人案时发现,其在第一份讯问笔录即供述“2008年因抢劫罪被某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某监狱服刑,2011年10月1日释放”,办案检察官在《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中要求南安市公安局侦查人员核实并调取刘渠的前科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并随案附卷。(剩余268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