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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兴被决定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16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陈继兴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继兴自1977年起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1998年3月成为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02年任江门市委书记,2003年6月同时担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7月同时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剩余11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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