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古今之变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人对于私有财产的自由处分意识不断增强,婚育观念也发生一定变化,因而,民法典对于继承部分的修改显然着力甚多,尤其是遗嘱继承中的诸多新规颇受热议,譬如录像遗嘱、打印遗嘱等新形式,“见证人”“宽恕”制度等新制,以及“遗嘱最新第一”的效力原则等,无不对今后遗嘱继承法律实务产生颇为深远的影响。(剩余2200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