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峤: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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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峤: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获死刑

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剩余16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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