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反“内卷”:砍掉不科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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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管理手段,考核无处不在。每个被考核的人客观上都会受这根“指挥棒”影响。
检察系统设立考核指标的初衷是促进检察业务的规范发展,但当指标设计未尽科学时,检察官常常举棋不定,甚至导致某些检察行为背离法治精神。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决定改变此前的做法,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也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以下简称“一取消三不再”)。(剩余267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