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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清单之外无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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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清单之外无事项”

近日,宜昌市制定出台了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明确符合准入条件的工作事项,由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每年1月集中受理1次;符合准入条件、暂未列入清单但确需社区(村)协办的紧急工作事项,由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向市委、市政府履行报备手续后实施;因法律法规依据被修订、废止等情形不能继续纳入清单的事项,相关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申请退出清单,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剩余12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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