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不能“特事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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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特殊的办事方式

在基层工作中,为了群众难事、突发急事、发展大事,“特事特办”难以避免。但“特事特办”不是“特事乱办”,而是在现行规章制度下的一种特殊的办事方式。为避免“特事乱办”现象出现,从根源上要持续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重复的材料申报,精简繁琐的审核盖章,让服务更便捷,办事效率更高效;从内容上要明确“特事”范围,让“特事特办”成为特例而不是常态;从监管上要持续发力,定规则更要守规则,持续监管乱用、滥用“特事特办”现象,让“特事特办”真正发挥效用。(剩余5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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