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亲告罪案件自诉转公诉的程序法理

——基于“杭州快递诽谤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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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告罪案件原则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以“杭州快递诽谤案”为例,许多亲告罪案件已经由传统线下模式逐步发展为网络线上模式,所侵害的法益也逐步从个人利益扩大到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当网络亲告罪案件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的标准时,检察机关有必要依职权提起诉讼,以弥补被害人自诉难的局限,提升司法公信力。(剩余91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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