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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方面的法令

《韩非子·内储说上》有云:“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这应该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关于保护城市道路卫生的法令。处罚是相当残酷的,只要往道路上倒垃圾,就断其手臂。汉朝也有法令,规定道路中央三丈内不得行使车辆,违背禁令者,将逮捕并没收其车马。可见汉代在保护城市道路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也是非常严苛的。

唐代,随着城市规模的日趋扩大,与城市道路有关的法规也相应多了起来。(剩余6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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