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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时期的反省院是个什么样的机构

1929年,国民政府行政院发布“密令”,决定“首都及各省设置反省院”。

1932年“一·二八”事變后,抗日民主运动兴起,在全国人民要求释放政治犯的强烈呼声下,国民党调整政策,规定服满三分之一刑期的人,就送反省院。各地反省院初隶属于法院,1932年起,各地反省院院长由中统特工总部派人担任,反省院完全为中统特务组织所控制。(剩余2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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