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呈现出从援助到互助再到共融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归功于国家、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合力。
民族地区的巡回医疗工作,根据工作重心的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49年至1964年,侧重疫病防控与妇幼保健;第二个阶段为1965年至20世纪70年代,旨在缩小城乡差距;第三个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至今,重点照顾“老少边穷”地區。(剩余3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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