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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味电子烟10月1日起正式禁售,执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被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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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将于9月30日结束,电子烟强制国标等将于10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水果味电子烟将正式禁售,相关烟杆也将具有儿童锁及醒目提示。

此外,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剩余23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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