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务实推进国企外部董事考评改革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科学决策”不能仅靠结果推断,还需结合当时情形下企业的“收益”与“风险”因素,综合判断外部董事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是否违反忠实义务。如果认定为决策不当,还需要区别对待:不属于主观故意为之的,可在基本分值里扣分;存在主观故意情形的,则要进一步进行专项减分甚至列为评价否定项,即违反了忠实义务。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国有企业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董事会应建尽建全面完成并基本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若干重要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剩余3844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