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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外部董事双轨制”加快职业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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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目标之一是建立“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即在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人数要大于内部董事。目前,有的地区已基本实现“外大于内”的目标,比如浙江省、江苏省;有的地区提前实现了区域内所属国企“外大于内”的改革任务,比如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江苏省盐城市。

公开信息显示,在“外大于内”的实践中,无论各级各类地方企业还是中央企业,在外部董事的遴选、任职条件、聘任、待遇和考核评价上,已经固化为“外部董事双轨制”,即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并存。(剩余45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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