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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首个学前教育条例

公办幼师工资参照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正式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条例》规定,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规定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剩余3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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