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产权的力度和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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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据产权 数据要素 数据交易 数据来源者 反公地悲剧 数据法治

自2019年10月,我国首次将数据要素列为生产要素以来,学界围绕数据要不要确权和如何确权,一直存有激烈讨论。一方面,各界对法律应当保护数据要素达成初步共识,另一方面,在如何保护的理论框架上,存在确权说和行为规制说的重大分歧。确权说认为,对数据要素的保护应以明晰各方产权边界为前提,通过数据产权制度公平评价并保护各方在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不同贡献,进而在保护基础上实现“有恒产者有恒心”,推动数据要素的流通利用与高效配置。(剩余182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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