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就不该背“赔偿锅”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近些年,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弱者有理”“伤者有理”的情感直觉与公众认知。这种源于人类朴素同情心的观念,试图以结果上的严重性取代行为正当性的法律判断,仿佛只要一方遭遇不幸,无论事件起因如何,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责任。这样的观念看似有情有义,实则违背了侵权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如同在有序的社会规则中埋下混乱的种子,不利于构建秩序井然、自由平等的法治文明。(剩余977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