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论韦伯的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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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MaxWeber)在关于社会科学的思考中,提出了著名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原则。他把“可从纯逻辑演绎而得到的事实和经验事实为一方”,以“以实践的、伦理的或世界观的价值评判为另一方”。[1]i51社会科学的任务是对经验性事实进行因果关系的解释,而不是证明某种价值和意义的合法性。他说,“经验科学无法向任何人说明他应该做什么,而只是说明他能做什么”,“评价这种价值的有效性,是信仰的事情,这的确不是经验科学的课题”。(剩余16635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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