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冲卡行为的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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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于以交警为行为对象的交通冲卡行为,判例基本上适用了妨害公务罪或袭警罪。袭警罪的保护法益为人民警察的公务执行,其构成要件中的“暴力袭击”仅指直接暴力,通过对警察造成一定程度的人身危险以严重阻碍公务执行。以此为基础,可将冲卡行为区分为单纯冲卡、主动介入型冲卡与被动介入型冲卡。单纯冲卡既不符合“袭击”文义,也未严重阻碍交警的公务执行,不构成犯罪。(剩余156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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