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示范创建为契机推进医院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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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施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检查评价办法》),该《检查评价办法》是衡量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2023年初,江苏省档案馆公布了2022年“江苏省示范档案室”名单,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档案室成功晋升全省首批“江苏省示范档案室”。(剩余31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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