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修订的必要性及修订建议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以下简称现行《验收办法》)由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实施,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各级档案部门在服务国家建设项自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贡献了档案力量。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建设项目档案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档案部门机构改革,档案工作出现了新变化、新要求,现行《验收办法》在规范指导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中的局限性愈发显现。(剩余437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