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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档案馆完成消防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近日,滦南县档案馆库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项目顺利完成并通过验收,此举为档案实体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夯实了滦南县档案馆安全工作的消防设备基础,全面提升了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滦南县档案馆库房原消防设施为喷淋装置和传统灭火器,不符合档案部门库房消防系统标准要求,唐山市档案局执法检查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这一消防隐患,滦南县委高度重视,立即着手整改。(剩余2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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