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管资本为主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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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解决“九龙治水”问题,是组建国资委的重要目的之一。现行国资监管体系建立以来,各级国资委在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下称集中统一监管)方面进行了持续探索。截至2022年底,省级层面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98%,中央层面相关工作按照《关于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部署稳步推进。(剩余42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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