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简文书所见“以某次行某官事”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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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简文书中,有若干“某官以近次/秩次/近秩次行某官事"的记录,例如“肩水仓长延年以近次行大守事"“居延城司马谭以秩次行都尉事”“居延城司马武以近秩次行都尉文书事"等。“以秩次行"“以近秩次行”的含义很明确,即某官员因秩级相近而得以临时代理更高官职。①对于“以近次行"的“近次”,学界大致有三种观点,但均未详论。(剩余41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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