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西周金文的“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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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西周金文中可隶定为“ ”的字,一般释为“遗”,但此字无论字形还是用法,都与真正的“遗”不合,释“遗”实不可信。根据字形线索,并结合辞例,本文认为“ ”应释为赠送之“送”字。

关键词: 西周金文 送 遗

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出土文献中的“送”最早见于战国文字,邬可晶、施瑞峰《说“朕”“灷”》(《文史》2022年第2辑,第5—44页)指出,“送”字本身并无“追逐”义,甲骨文“ (灷)伐”“ (灷)某方”之类辞例旧读为“送”并不可靠(邬、施改读为“遵”);战国文字写作“送”形之字,不用为{送}而用为{遵}(如: 《上博(六)·慎子曰恭俭》简5“首戴茅蒲,撰执鉏,送(遵)畎服亩……”;战国中山王墓所出圆壶〔《集成》09734〕“唯送先王”之“送”可能也可读为{遵},铭文意思是“‘胤嗣’遵循先王(中山王)当年的‘苗搜畋猎’之行……”。(剩余212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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