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秦至汉初《质日》类文书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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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历表干支下加注节气、伏腊、神煞和具体事况等是秦汉历书的常见形式。目前所见出土自名《质日》的简册,所注的内容均为具体的事况而无神煞语词,具有明显的行政功用;加注神煞语词的历书不加注具体的事况,且需与日书配合使用。二者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历书。准此,港中大藏简95—119号简不宜定名为《质日》;北大秦简“卅一年”“卅三年”两件历书尚未完全公布,但已知附注建除神煞、大小时和日夜长短,也暂不宜定名为《质日》;银雀山汉简《七年□日》的定名需重新考虑。(剩余98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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