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胡氏传》对桓公四年、七年阙文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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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宋代《春秋》学承中晚唐以来的“舍传求经”传统,将“阙文”视作《春秋》经义的呈现方式。二程将“天理”引入桓公四年、七年阙文问题,胡安国继承了这种诠释进路,认为秩序同时授予身处其中的所有人以各自分位之命与维护秩序的职责。其中,“天王”的分位之命是引导所有人更好践行所受之命,进而保障秩序的有机运转。(剩余124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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