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慈善条例》9月5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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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吉林省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于9月5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9章54条,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吉林省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旨在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剩余6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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